------《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》TB10601-2009学习版------
6.7.1 隧道贯通后,应按下述方法分别测定实际贯通误差:
1 洞内采用中线法测量的隧道,应从两相向开挖方向向贯通面引伸中线确定各自的贯通点,两实际贯通点间的横向距离和纵向距离即为横向和纵向贯通误差。
2 洞内采用导线测量的隧道,应在贯通面中线附近钉一临时点,由两端导线分别测量该点的坐标,其坐标较差分别投影至线路中线及其垂直的方向上,即为纵向和横向贯通误差。同时测量该点的水平角,求得方向贯通误差。
3 由两端高程点分别测量贯通面处临时点的高程,其高程差即为高程贯通误差。
6.7.2 实际贯通误差宜在未衬砌地段(调线地段)调整。调线地段的开挖和衬砌均应以调整后的中线和高程进行放样。
6.7.3 贯通误差应以满足线路设计规范和轨道平顺性要求为原则进行调整。调整后的线路应满足隧道建筑限界要求。
6.7.4 隧道平面贯通误差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贯通误差≤ 50mm时,在保证隧道建筑限界要求的条件下,可不调整线路中线,按设计线位铺轨。
2 贯通误差>50mm时,应采用洞内CPⅢ控制网实测隧道中线,采用线位拟合方法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线路应满足轨道平顺性标准和隧道建筑限界的要求。
6.7.5 高程贯通误差应按下列方法调整:
1 由两端测得的贯通点高程,应取两贯通高程的平均值作为调整后的贯通面高程。
建议按贯通距离用加权方法确定贯通点的高程值。
2 高程贯通误差调整可按贯通误差的一半,分别在两端未衬砌地段,以未衬砌段的线路长度按比例调整其范围内各水准点高程;
3 未衬砌段高程放样应依据调整后的水准点高程进行。
4 调整后的线路应满足线路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。
------《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》TB10601-2009学习版------